日前,内蒙古财政厅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已有的直接订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3种交易方式的基础上,引入电子反拍交易方式。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电子反拍。
据了解,电子反拍交易方式采取最低价成交原则,适用于电子卖场集采目录内和集采目录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标准规格比较明确的货物类商品采购(主题馆除外)。
在电子反拍交易方式下,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确定采购需求,选择某款商品后发布反拍公告,并在公告中明确公告时限、商品起始价格等。同时,采购人还可根据情况自主设定供应商每轮报价降价幅度。供应商可自愿报名并参与报价。在报价期间内,供应商可查看当前最低报价,并以不高于上一轮的价格进行多轮报价。电子反拍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与出价最低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根据签订的采购合同履行供货义务。
根据电子反拍交易方式的成交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时,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在报价供应商满足3家的情况下,如果供应商报价不同,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报价相同,则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采购货物类商品,如何确定采购方式?按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商品,采购人可以通过直接订购、电子反拍确定供应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商品,采购人应当通过电子反拍确定供应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金额未达到电子卖场采购限额标准的商品,采购人可以通过直接订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电子反拍等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金额达到电子卖场采购限额标准的商品,采购人应当通过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电子反拍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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